存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存货管理工作,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如实反映各种物资的购入、消耗、结存及计价,监督各类物资的合理供应、储存和节约使用,加速资金的周转,控制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财务准则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制定。第三条 本制度制定的目的为使采购、仓储、生产、销售与财务核算相互衔接,从整体上对存货进出流程进行规定,对于各环节存货管理的细节问题,各环节的票据流程周转程序,还要在此制度上制定相关的流程图解。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北京坤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存货管理。第二章 存货范围第五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各种燃料、材料、备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货属于企业的流动资产。第六条 存货范围确认的标准是企业对货物是否具有法人财产权(或法定产权)。凡是在盘点日期,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物品,不论其存放在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确认为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是法定产权不属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