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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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甘 孜 州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科 技 法 庭 建 设 项 目政 府 采 购甘 政 公 采 谈 201710 号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国四川(甘孜州)采购编号: 5133202017000369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7年 10月 1目 录第一章 谈判邀请第二章 谈判须知第三章 供应商、产品、服务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第五章 谈判程序和评审办法第六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第一章 谈判邀请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人)委托,拟对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甘政公

2、采谈201710 号)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编号:5133202017000369二、采购项目: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甘政公采谈201710号)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四、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主要包括高清庭审主机 1 台、书记员应用系统 1 套、书记员信息端 1 台、审判长电脑 1 台、审判长信息端 1 套、显示端 8 台、电视机 1 台、电视推车 1 台、电视机 2 台、庭审公告系统 1 套、显示屏可调节倾斜支架 8 支、强电控制器 1 台、庭审控制面板 1 台、庭审发言话筒 8 台、嫌疑人支架话筒 2 只、双通道专业功放 2

3、台、法庭音箱 6 只、高清云台摄像机 6 台、实物展台 2 台、多媒体信息插座若干个、综合标准机柜 1 台、法庭布线及辅助材料 1 套、网络交换机 1 台、高清视频分配器1 台、打印一体机 1 台。预算资金:26 万元。本项目不分包。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4、六、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来源本项目通过发布公告(谈判邀请)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3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自 2017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0 日 0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站( http:/) “办 事 指 南 ”栏 目 下 载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潜在投标(响应)供应商报名表 , 按 要 求 填 写 相 关 内 容 并 加 盖 单 位 鲜 章 后 扫 描发至电子邮箱()报名;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受理科工作人员通过四川政府

5、采购网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潜在响应供应商无响应限制情形后,免费向其发送相应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文档。潜在响应供应商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回复电子邮件予以确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谈判资格不能转让。八、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23 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为: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 1 号工商大厦 1 楼(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2.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于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九、响应文件开启:评审小组在谈

6、判地点现场开启。十、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 购 人: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地 址:康定市木雅路 2 段 1 号。联 系 人:周英忠。联系电话:18990466299。采购代理机构: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 址: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4楼。联 系 人:列尔丹(交易受理科) 。联系电话:交易受理科 0836-2860333,18608363067。2017 年 10 月 16 日4第二章 谈判须知一、谈判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2.1 采购人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2.2 采购代理机构 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3.2

7、 采购项目名称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 (甘政公采谈201710号)3.3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26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响应。3.4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6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审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 ,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3.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

8、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

9、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63.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

10、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每次失信行为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

11、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10.1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其他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是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5.1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注:本项为单项选择。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718.1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金 额:伍仟元整。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收款单位

12、: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定市支行。银行账号:22-575101040025893。交款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财务电话:0836-2811208。18.2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供应商办理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时,需向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具收据(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并附递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转款凭证复印件、收款信息(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联系人及电话,用快递方式(寄到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4楼财务室四郎村错收)或直接到甘孜州

13、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联系电话:0836-2811208,邮编:626000。19.1 谈判有效期 90 日历天。20.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 份;副本1份。用于最终报价或者多轮报价后再最终报价(格式同第六章“报价一览表”)的盖有鲜章的空白报价文件3份。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1.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 1 号工商大厦 1 楼(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25 评审情况公告 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6.2 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

14、公告的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与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36-283252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827.4 合同编号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张冬玲,联系电话:0836-2835631。31.1 履约保证金金 额:本采购项目成交金额的10%。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收款单位: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 户 行:建行甘孜州分行。银行账号:510

15、01808636051500206。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35.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验收合格证明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36 采购资金支付方式和程序支付方式: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本项为单项选择) 。支付程序为:项目建设完毕验收合格后提交财政授权支付。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联系人:张冬玲。联系电话:0836-2835631。地址:康定市炉城镇沿

16、河西路 1 号工商大厦 4 楼。邮编:626000。38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对于采购过程或(和)采购结果的质疑由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监督科负责答复。联系人:张冬玲(政府采购科) 、四郎村错(现场监督科)。联系电话:0836-2835631(政府采购科) ,08362811208(现场监督科) 。地址: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 1 号工商大厦 4 楼。邮编:626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17、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9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甘孜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62834521。地址: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 9 号。邮编:626000。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3 “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

18、代理机构”的统称。2.4 “响应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采购项目概况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本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3.2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名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3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4 本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5 本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对响应供应商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的预防措施: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6 本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实行价格扣除优惠和对失信企业报价实行加成或者扣分惩戒的政策: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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