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律师所管理办法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心得研读律师所管理办法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心得颇多。新办法旗帜鲜明地提出律师事务所要把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强化了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责任,更加严格了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创新了律所管理体制。首先关于律所管理有以下几点应引起注意: 一、将“拥护党的领导和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事务所从业的基本要求,要求律师事务所建立完善党组织参与律师事务所决策和管理,在律师所开展党的工作。二、增强了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管理手段,旧的管理办法只有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章程及管理制度的律师,才可以解除聘用关系或者除名,新的管理办法赋予了只要违法违规执业、违反章程及管理制度或者考核不称职即可辞退或解聘,而不要求严重违反。三、严格禁止律师事务所投资入股兴办企业,明确律师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四、明确不得违反政府指导价标准及风险代理规定收取律师费。第四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收取服务费用并如实入账,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及时查处有关违规收费的举报和投诉,不得在实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