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实行学分制弊大于利 学分制并非大势所趋,学分制的创始地哈佛大学于1986年取消了学分制,而包括世界一流大学在内为数不少的高校实行的也不是学分制。 学分制,是在选课的基础上产生于西方的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虽然学分制现在被大多数人标榜为我国教育的阳光大道,然而从标准判断来看,实行学分制是弊大于利。 第一,实行学分制不利于达到教育根本目标。教育最重要的三个职能是文化传递、发展科学和培育人才,而学分制过分注重个人在知识上的需要,学生进入学校就如同进入一间超市,挑选自己所想要的东西,只要拿到足够的限额就行了。看似自由,却忽视了文化的传递和育人的根本。并且学分制将无价的知识量化,用分数衡量是对知识价值的贬低。更不用说各个学校、老师学术水平参差不齐,判断标准根本不统一。 第二,实行学分制不适合学生的个体发展。拥有全方面选择的自由,不一定会有全方面的发展。学分制易养成学生仅凭兴趣听课,博而不精,忽视基础知识。而且,不少学生选课只为拿学分,只选一些容易拿学分的课程。 第三,实行学分制不适合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