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学前教育及其发展第一节 学前教育的内涵一、学前教育的概念学前教育主要是指对06岁年龄阶段的儿童所实施的教育,学前教育包括03岁的早期教育和36岁的幼儿教育。广义的学前教育:能够影响和促进儿童身体成长和认知、情感、意志、性格和行为等方面发展的活动。狭义的学前教育:指学前教育工作者整合儿童周围的资源,对06岁年龄阶段儿童的发展施以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影响活动。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二、学前教育的实施形式学前教育的实施形式分为学前家庭教育和学前社会教育(也叫学前公共教育)。学前家庭教育的特点:领先性,长久性,单独性,随意性,随机性。学前社会教育的特点:群体性,目标性,计划性,多样性,专业性。第二节 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和发展一、学前教育机构的产生1816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在苏格兰的纽兰纳克创办了一所幼儿学校,以教育为主要任务。也是历史上第一所为工人阶级子女创办的学前教育机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