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机构)人员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机构)人员基础信息管理,统一编制人员身份标识,全面了解和反映学校(机构)人员基本情况,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则。一、适用范围本规则规定了学校(机构)人员基础信息代码的编制方法,赋予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人员获得一个终身不变的唯一识别标识码。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人员基础信息的代码编制、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本规则所称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二、规范性引用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民身份号码(GB/11643);3.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GB/T2261);4.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GB/T3304);5.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的表示法(GB/T7408);6.学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