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A、B岗工作制度一、 我校全面执A(第一责任人)、B(第二责任人)岗工作制度。二、A、B岗工作是指在工作日内各教研组、总务及其他各部门人员A岗责任人因各种原因不在岗时B岗责任人自动接应替顶岗的工作制。三、实行A、B岗工作制的目的是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部门的工作出现漏洞,无人管理、该办的事项缓办,急办的事项延误、课堂出现无教师上课等现象的预防和制止。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适当培养一岗多能人才。四、A、B岗工作职责1、每一个工作岗位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脱岗现象。2、A岗责任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做好向B岗告知及工作移交。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可用电话告知等方式,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3、B岗责任人顶岗期间,应认真负责做好A岗工作。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4、B岗工作人员可为多人。顶岗顺序有部门安排,以便在A岗和其他B岗不能上岗时按顺序顶岗。5、各部门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工作能力的培训。保证B岗人员能够高质量完成A岗所有工作。五、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纳入“中心”考核管理办法。出现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