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推动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根据关于制定和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意见,以及教育局制定的“三重一大”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学校发展规划的确定和调整;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的确定和调整;5.学校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6.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8.学校招生计划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