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学交通安全制度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和健康成长,是学校的神圣职责,责任重于泰山。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本学校学生(含幼儿)禁止乘坐非法从事营运的摩的以及非法拉人的班车,发现应及时通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进行查处,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保证学生上下学的安全。 2、值班领导提前半小时到校,在学校门口值班,组织学生有序进入校园,放学时,值班领导到大门口疏通交通,负责学生安全离校。遇恶劣天气(下雨、雪、大风等),值班领导要具有安全隐患预见性的行动,在校园,门口等地方检查,排除安全隐患。3、门卫和门口值班老师在上下学的时候要守岗守时,协助值班领导管理交通安全,预防阻塞踩踏现象发生。 4、各班老师要按时组织学生下学站好路队,把学生送出大门口,在静校前组织全部学生离开学校。5、严格要求学生行走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服从交通指挥,不闯红灯。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和没有交通指挥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过公路。不在公路上玩耍、追跑,不扒车。12岁以下学生严禁骑自行车。6、学生乘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