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区共建委员会工作章程总则:1、积极构建现代家校制度,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学校教育服务质量;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校教育适应社会的发展,满足现代家庭的需求;3、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赋予家长、学校、社区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与评价权;4、促进学校建设,加强和规范学校管理,增强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合力。性质:长春中心小学、社区共建委员会是学校与家长、社区代表、广大师生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是家长、学生、社区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宗旨:长春中心小学、社区共建委员会的宗旨是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宣传和动员家长、社区积极支持、配合学校推进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促进学校全面发展。 职能:1、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密切保持学校和家庭、社区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教育一体化模式的共建与完善。2、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涉及学生教育培养重大举措的行为决策,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督促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措施。3、配合学校共同研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