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八郢初级中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要求,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学校疫情报告人员设置1、刘长敏校长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实践报告的第一责任人。2、学校设置张国柱为兼职疫情报告人。3、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报告情况。二、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实践报告工作;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3、负责检查指导全校的学生晨检及消毒工作。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个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烧(37.5度以上)、呼吸急促或剧烈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