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新实验一中人事管理制度一、考勤及请假制度要求:教师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中途私自外出,不在上班时间办私事。每天上午、下午签到,无特殊事情不请假。 (一)请销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报相关领导审批办理请假手续,并安排好在校的各项工作。未请假和请假理由不充分未准假不到校者均属旷工。教师旷工三天,学校按教师自动请辞处理。 2、教师每日上午、下午预备前30分钟内集中到教务处签到,上课铃响仍未签到的视为迟到,迟到时间不得超过2节课,2节课内补写临时外出请假条,超过2节课的按半天假处理。教师请假在一天以内的报主管主任审批,在一天以上的需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临时特殊情况请假或续假(指不在校内)要求向学校主管领导电话联系审批,并安排学校工作,返校当天销假补办请假手续。 3、教师因公外出,需有主管领导指示批条,方可外出。参加进修学历考试的教师,在不耽误学校工作情况下请假,离校前安排好学校工作,返校后执本人准考证办理请假手续,准考证对应的当晌或当天不计入请假天数。 4、教师本人婚假或直系亲属(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