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学校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宽严协调、奖惩并举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职工在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基础上,应当认真、负责、创新性地工作,给学校积极献言献策,推动学校的长远发展。二、职工权利与义务第四条 学校职工享有以下权利:1、在制度范围内自主开展本职工作,进行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和实验;2、按时获取工作报酬,享受学校福利待遇和休假;3、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学校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4、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权利。第五条 学校职工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执行学校工作、教学计划,履行职工聘约,完成工作任务;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协调发展;4、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5、其他规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