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工作职责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2.负责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和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的汇报和建议。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布置、指挥、监督和协调。4.负责向全校师生传达贯彻上级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5.若学校出现安全事故,校长负责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起动和实施。6.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的安排、筹措。7.负责安全事故的上报决策。8.负责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和表彰。二 副校长安全工作职责1.副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2.副校长是校长开展安全工作的助手,全面配合校长管理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管理。3.协助校长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4.督促办公室建立完备的安全工作软件资料,负责安全工作四簿、四册的日常记录;督促各类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5.定期不定期总结分析收集相关人员对学校安全工作隐患的汇报,向校长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建议。6.若出现安全事件,履行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职能,积极配合校长工作。7.经常性对教职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防范意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