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学校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一、新冠肺炎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二、晨、午检制度幼儿园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幼儿园午睡前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询问有关身体情况。中小学校在入校时完成体温检测。每天早晨第一节课和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询问和观察要点为:(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温度37.3)、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