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尽最大发挥应有功能,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一、依据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二、开放范围(一)田径场;(二)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三)室内乒乓球除上述场地及场地内固定设施外,其余场地和器材均不得使用。三、开放时间我校运动场地设施不影响教学的原则下,提供社区居民体育活动使用,具体开放时间如下:(一)上课日:下午17:1018:30(二)双休日:上午08:0010:00下午14:0018:30(三)乒乓球(室内):晚上18:3020:30(四)寒暑假开放时间参照双休日(五)体育场地设施遇学校工作需要则暂停开放。四、开放对象参加体育健身的居民须凭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办理登记、申领“居民健身卡”手续,并与我校签订安全协议。凭居民健身卡登记后进入学校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五、损坏赔偿社区居民使用我校体育场地设施,应依我校规定妥善使用,并予保护,如有损坏,应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