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门卫工作职责明细为了维护我校治安秩序,保证教学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职责,要求相关人员自觉遵守执行。 1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工作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2在上班期间一律佩戴安保标志袖标及橡胶警棍,站岗期间加穿防刺背心、头戴刚盔、手戴防割手套、持防近身钢叉。3.学生上、下学期间(早上7:308:10,下午2:005:30)门卫必须武装站岗,密切关注校门外的情况,维持好家长秩序,如遇突发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4.校门、教学楼楼梯铁门和教室门实行定时开放(校门7:30开,18:30关;教学楼楼梯铁门7:30开,18:30关)。5严禁外来人员进校,对来校办事的人员(家长)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姓名、身份证号、事由等,并核实有效证件,再和校内相关老师联系确认同意,经金属探测仪探测后无危险物品方可放行,并时刻关注其在校活动情况。6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学生擅自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的,须经班主任老师批准并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学生出门证,在确认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