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固体废物未进行无害化利用或处置的处罚1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4 主项名称 对固体废物未进行无害化利用或处置的处罚事项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武宣县环境保护局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武宣县环境监察大队咨询电话 0772-52923468 咨询及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0772-52910849 设定依据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5 年修订)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二)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
2、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规章】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2011 年 4 月 8 日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第 12 号)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后的残余物未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可以由发证机关撤销其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造成污染环境事故的,按
3、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办理。10 实施对象 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的单位11 行使层级 市、县两级分级管理。12 权限划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2.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后的残余物未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
4、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可以由发证机关撤销其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造成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办理。13 行使内容1.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2.违反本办法规定,对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后的残余物未进行无害化利用或者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逾期拒不改正的,可以由发证机关撤销其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造成污染环境
5、事故的,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办理。14 法定办结 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的 3 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听证、公告、监测、鉴定、送达等时间不计入期限。15 处罚流程 详见附件。16 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17 运行系统 无18 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对检查发现、投诉举报、来信来访、媒体披露、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等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线索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受理。2.调查取证责任:调查取证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中国环境监察证或者其他行政执法证件。3.复核审查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对证据材料进行复核审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
6、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根据调查取证情况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情况作出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6.送达责任: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根据需要抄送与案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7.执行责任:当事人应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监督责任:对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9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发现环境保护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环境保
7、护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予以查处的;2.不按照法定条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不按国家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3.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5.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6.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的; 7.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应当依法举行听证而未举行听证或者应当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而未履行的;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20 备注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1.受理立案环节:未经批准擅自决定受理或立案;收受好处,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玩忽职守,不能立案
8、的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等。 中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事项受理、立案的有关规定办理;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武宣县环境保护局立案机构负责人、案件承办人2 调查取证环节:无故拖延案件调查取证;违反办案程序,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少于两人,没有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不履行告知、回避义务;利用职务之便向行政相对人索取、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 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理案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武宣县环境保护局调查机构负责人、案件承办人3
9、.审核决定环节: 接受他人请求、收受他人好处,网开一面,为违法当事人说情,干扰办案;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违反办案程序或造成错案、假案引起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或败诉。没有认真审查案件,造成审批和实际处理不一致。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严格层级审批制度,认真审核;坚持处罚意见承办案件处室、单位集体合议制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情 节 复 杂 或 者 重 大 违 法 行 为给 予 行 政 处 罚 的 , 环 境 保 护行 政 机 关 负 责 人 应 当 集 体 讨论 决 定 ; 严格按照法定成程序,作出公正的处罚决定。对案卷进行抽查评查,加强对处罚实施过
10、程的监督,加强政务公开。武宣县环境保护局负责人、案件审查人44.送达执行环节:未按规定送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 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送达和执行。对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或拒绝履行行政处罚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强制执行申请的职责。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司法部门。 案件承办人附件对固体废物未进行无害化利用或处置的处罚流程图日常监督检查 举报投诉立案调查取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不予立案告知举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审查核实送达当事人 公示执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