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一、考核的目的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促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实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指导下,制定阆师附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二、考核的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建立由党支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党支部委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 三、考核的对象:学校校级干部。四、考核的原则 1、坚持以考促建,以建为主的原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是以考核为手段,规范学校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达到促进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目的。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进行自查总结;考核小组要根据各党支部、各部门负责人的汇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