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国防科技学校军事化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的学生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的学习、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热爱祖国、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勇往直前的精神和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作风,增强国防意识,以适应我州、乃至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性质、特点和我校的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军事化管理,是指我校仿效部队正规化管理的模式,按照学校全面建设的需要,所实行的内部规范化管理。它比常规管理要求更严格,内容更规范,标准更高,效果更好。对学生实行军事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三条 实行军事化管理,其目的是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使他们具有服从意识、团队意识,全面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军事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和作风纪律素质,使其逐步形成自尊、自信、自强的人格品质并成为政治合格、军事过硬、知识全面、作风优良、纪律严明、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第四条 学生军事化管理要学习解放军政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