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根据镇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发201721号)及关于印发镇原县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教体2017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危险化学品实际特点,现制定方案如下:一、专项整治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对实验室管理人员及物化生教师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二是督促实验员及物化生教师开展风险辨识,严格危险化学品试剂购买、领取、储存使用、登记制度,实行双人收发、双人管理制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三是突出重点,对化学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化学实验员树立安全意识,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重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