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南塘中学校园欺凌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制订学校处理校园欺凌管理制度,望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严格执行。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校园欺凌(暴力)。一、治理目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二、治理范围:在校学生,在校园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上、放学途中。三、领导小组:总组长:张仕禄副组长:许东文具体负责:周振沛、程庆莲、李春健、胡朝文、萧业文、李根、张均淦和全体班主任。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责任1.开展教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2.加强预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