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工作职责安全是广大师生及其家庭安宁、幸福的前提,是学校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始终坚持“教育与防范”并举的原则,努力为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环境,其职责如下:1、根据领导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2、开展和组织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师生的各种安全教育给予指导,包括人身、交通、用电、消防、饮食、体育活动、公共场所、劳动、课外活动、实验室安全等,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3、加强学校安全方面各项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4、定期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配备的安全设施,确保校舍、水、电、财产的安全。5、落实校区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增强其工作责任心。6、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及家长签定各种安全责任书。7、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8、与辖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9、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