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使我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细节上,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考核办法。一、奖惩制度:(1)一学期内各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或意外伤害事故,经领导小组成员评定,优秀班级学校将按特殊贡献奖办法予以奖励。(2)校内财产重大损失、校舍失火、校内非正常性死亡或校外意外死亡,则予以捆-绑式一票否决制。(3)严禁任何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年度考核不合格。(4)对不进行安全教育、教育没有记录,不对学生经常活动区域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解决上报,不服从学校安全工作安排的教师,造成重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5)学生上课期间发生的不安全事故,要追究上课老师和相应班级的责任。(6)班级学生发生交通、溺水、火灾、电击、群殴、之前班主任如果没有尽到相应的宣传、教育、管理责任,班级、班主任年度考核不能评优。(7)值班教师站岗期间,因迟到、空岗出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8)教师因办补习班被举报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二、考核办法:1班主任利用班会及其它形式做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