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岗位职责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有效落实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年”方案,确保学校校级领导、中层领导、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定岗、定责,坚持“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处室、教研组、班主任、教职工。做到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明确落实事前考核惩戒,如果因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学校将按照桦甸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与被问责对象谈话,填报学校安全事故问责决定书,进行责任追究,请各位领导和老师认真贯彻执行。一、领导小组安全职责:1、根据教育局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订规章和制度。2、制订学校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3、定期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4、落实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值宿带班工作。5、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6、定期完成上级安全情况统计工作,并适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7、接受并处理学校紧急情况信息。8、完成教育局交办的其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