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的原则1、坚持全员参与、求真务实的原则。2、坚持有错必纠、处罚适当的原则。3、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4、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5、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二、学校各类人员责任:1、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负总责,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2、德育主任:是学校安全的组织管理者。对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3、教导主任:是学校教务工作安全的组织管理者。负责学校教务工作的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教务工作安全管理要求,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