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十项制度一、 安全管理人员公开制。各单位、各岗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学校有关领导、有关岗位(如食堂、宿舍、操场、学生生活场所、班级)的安全工作负责人,并在校内适当位置挂牌公布。二、 档案管理记录制。各学校、各岗位对安全工作的布置、检查、整改、有关帐目(食堂、物品)要建立规范的档案,准确记录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三、 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制。要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各岗位的隐患要向主管领导报告,属于各岗位职权范围的,各岗位负责要仿真组织解决。各学校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隐患报告箱, 发动师生举报,对举报重大隐患有功者给予表彰、奖励。四、 安全工作考核制。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对各岗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考评制度。每年初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年终通报考评结果。五、 应急处理预案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事故,立即组织启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六、 安全工作巡查制度。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规模较大的学校、有住宿的学校、幼儿园, 要建立安全巡查队,定期巡逻,特别要加强晚上和节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