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小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1、为加强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黎明小学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制度。 2、由教育局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规范要求,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等,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我校组织实施。我校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本校项目建设工作,监督本校项目按建设任务书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向区级相关部门报送项目建设阶段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总结性报告。 3、我校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校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接受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检查和审计。4、项目学校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提出的目标组织项目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当年结余,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5、专项资金按财政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支付,纳入项目学校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并设置单独账簿进行明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