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德育管理制度汇编 一、班主任(辅导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根据小学德育纲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运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 做好班队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本班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习、体卫劳、生活安全、普法和其他常规的教育与管理,对本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负全责。 第三条 努力学习教育理论与方法,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与研究新时期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水平。 第四条 高质、高效、全面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按要求做好班级卫生、出勤、纪律、安全工作,每学期家访至少普访一次,对学困生、行为偏差生、家庭困难生等特殊学生,每学期至少家访三次。 第五条 建立健全班级常规管理机制,争创“流动红旗”、“星级班级”和“先进班集体”;开创“我在成长”、“我在进步”等专栏,健全对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