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范文一】 第一条: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师、家长服务。 第二条 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当事人,帮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人力量,让当事人信任,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 第三条 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以自助。 第四条 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六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八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