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中小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建立健全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现结合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一、总体要求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建章立制,明确重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二、排查整治重点(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五)学生欺凌行为;(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七)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八)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三、安全防范措施推进学校安全“三防”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健全校园防控体系,严防发生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