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一、管理体制 1、 学校的收支管理工作原则上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 2、 学校收支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学校成立财经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学校的财经工作。 3、学校必须单独设立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财务处之外,设立同级财务机构。 4、 学校财会业务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定期向学校等上级部门报送财会报表,并接受财务监督和检查。 5、 学校开设银行帐号须由校级财务机构申报,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到银行开设基本结算帐户。 二、管理办法 (一)、编制预算 1、量入为出:在保证学校结构工资的前提下,以教学为主,照顾一般,统筹兼顾,坚持实事求是,按需分配,留有余地,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2、必须专款专用,注重效益。 (二)收入管理1、上拨经费:根据主管局批准的预算计划,按照学校教育工作和事业计划的需要,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做到计划用款,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