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量化考核细则为正确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考核工作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进行。学年度考核的结果是聘任、续聘和评优、评职称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分为五项:一、职业道德(10分)、二、工作能力(30分)、三、出勤情况(10分)、四、工作过程(20分)、五、工作实绩(30分)一、职业道德(10分)(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此项不予记分,实行一票否决。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教师中发现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的言论或参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2违纪违法受到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者,3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或不良影响者,4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损害学校形象者,5体罚或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6排斥后进生,使之造成流失者,(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扣除该项分值的1/2。1偶有体罚行为,或随意停学生的课造成不良影响者,2有变相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现象,或歧视后进生造成不良影响者,3在学生中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