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会议制度 一、学校行政会议 1、学校行政人员由校长、教导主任、工会主席,少先队辅导员、总务主任等组成。 2、行政会议由校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教导主任主持。 3、学校年初召开一次学校行政会议,就聘用教师、学校收费、考核、奖惩、规章制度、教学改革、本学期开展的活动等内容进行讨论,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4、每月下旬召开一次行政会议,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召开。 5、学校的一切重大疑难问题(包括上千元的经济支出)须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6、每次会议必须有简明扼要的会议记录。 二、学校教职工会议 1、教职工由学校行政、教师、工人等组成。 2、教职工会议由校长主持,也可由校长委托副校长或教导主任主持。 3、每周召开一次教职工会议。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召开,每次会议讨论通过学校的重大事务或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领导讲话,重大文献等。 4、每次会议有学校记录和个人记录,对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等的学习,还必须写出个人心得体会。 5、严格考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