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园欺凌预防工作制度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特制订岱岳区大河学校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望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严格执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校园欺凌(暴力)。一、治理目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二、治理范围:在校生,在校园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上、放学途中。三、领导小组: 组 长:董成华 副组长:常华 贾广玉 马广新成 员:校委会成员及各班主任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责任1、开展教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