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学校法制副校长在区公安分局局和学校校长室的共同领导下,负责学校师生安全日常宣传教育及校园周边治安和整治工作。一、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计划,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二、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帮教转化工作,要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三、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四、配合街道综治部门妥善处理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五、协助学校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六、按照学校及社区工作要求,会同学校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