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校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