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中心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制度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贯彻盛市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意见,结合我校地处自然环境和校情,特定法制教育工作制度。一、定期召开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会议,布置学校法制教育的工作计划与安排意见(每学年不少于两次)。聘请法制副校长结合打击处理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对师生进行生动直观的宣传教育。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摆正位置,切实加强学校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这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三、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队伍建设。充分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培养少量精干的专职教师,作为法制教育的骨干队伍。加强对思品教师的培训工作,使他们不仅懂得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而且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比较系统的法律科学知识,充分发挥思品学科在法制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思品教师法制教育的教学水平。四、发挥校园110和法制副校长作用,学校要同他们密切合作,使警校共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出成果。五、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