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桥中心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学校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县教育局召开的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2、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国庆 副组长:贺海波 成员:陈宁、刘支柱、王祖国,李兰,陈振伟,张磊3、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4、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学校火警、火灾预防管理工作。2、 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使之与学校发展相适应,定期检查、部署、协调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和工作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3、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消防队职责、学校防火防灾工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明确相关人员岗位责任。4、保障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