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提高广大师生的健康水平,增强师生员工的身体素质,特定本制度如下:一、学校成立爱卫会领导小组。校爱卫会领导小组在以校长为爱卫会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地开创性地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领导)的监督与检查,督促与管理本校的卫生工作。二、爱卫会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导、协调各部门卫生开展卫生工作,落实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组织全校卫生工作大检查,组织卫生先进班级和办公室的评比表彰活动。三、积极宣传环境卫生法规和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四、开展师生的健康教育活动,督促健康教育计划的落实。五、做好校园绿化、美化的整体规划,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六、认真落实“食品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做好防病治病工作。定期检查校内小卖部的食品卫生。七、各处室、班级及卫生区域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的评优挂钩。八、定期组织灭“四害”,并把灭害的情况记录下来存档。九、实行垃圾筒、洗手间专人专职清理。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近视、弱视、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