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疾病防控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种隐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将预防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学校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能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发展。二、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三、适用范围1、发生鼠疫、霍乱等各类传染病流行。2、发现罕见的或已消灭的传染病。3、发现新发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4、人数超过1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5、短期内发生3人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各类中毒事件6、有毒有害用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7、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8、预防接种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9、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