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核病报告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固定专(兼)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四、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疾控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七、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1、每天早自习时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2、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