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核病防控应急预案一、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管理措施 学校结核病散发病例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确诊病例,但未达到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 1.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晨午检及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工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学生的健康状况。 2.休学和复学管理。 (1)休学管理。根据结核病防治机构的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结核病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休学学生可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并接受结核病防治机构的管理。 (2)复学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3.协助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对经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学生结核病病例,校医或班主任应当协助结核病防治机构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随访复查。 4.积极协助结核病防治机构对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无异常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可正常上课上班,学校应要求其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