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请假制度根据县、局绩效考核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考勤、请假条例: 一、考勤部分:1、教职工上班实行点到制度。上、下午各点名两次或以上,点名时间为上午7:307:40、查岗为上午11:00前;下午点名为预备铃前10分钟、查岗为下午4:30前;逾时不补点,他人不得代点;缺点(无假的)1次的计一次旷工,四次的计旷工一天。学校在绩效中每学期设立考勤津贴600元,缺一次扣25元,事假每月8次以内(含8次,即2天)不扣,多出的以15元/次扣考勤款。2、如有特殊事情须向值周组请假,请假手续按请假制度执行;未经值周组及相关领导批准离开的视为旷工;3、当月公布上班点名及坐办情况,公假作出勤处理;4、五十岁以上教职工因健康原因,自己书面申请经校长室批准后可不参加点名(但所有会议必须参加),在完成规定工作量和质的前提下每学期得考勤款500元;未申请的按考勤人员执行;五十岁以下人员因健康原因,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在完成规定工作量和质的前提下每学期得考勤款400元。短期的按实际考勤比例按月计算。5、每学期旷工一天以上的评优、评先一票否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