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节能管理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保护资源,节约能源,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节能管理制度。 1.本规定所称能源,是指我校使用的水、电等常规能源。凡 使用学校能源的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必须遵守此规定。 2.我校开展节能工作坚持依法节能。合理用能和师生共同参与 的原则。学校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制定科学合理、适成学校发展的节能计划。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将我校建设成为节能型校园。 3.学校节能管理小组由主管校长、总务处负责人和食堂后勤人 员组成。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学校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方面有显著成绩的老师和学生给予奖励。 4.校节能工作管理小组领导全校节能工作,负责节能技术改造。 对全校水、电及相关的能源使用进行宏观调控,对全校日常节能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5.学校能源用以消足教育教学、办公、住宿教师生活为主,非学校办学、生活用能学校不于解决。 6.学校用电实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