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警务室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警务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如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1、 本校教职工凭工作证进入学校,本校学生凭校牌进入学校。2、门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警务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4、行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证明条,警务室对照学生证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证明条存档备查。二外来人员入校通报、登记、引领制度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警务室处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必要时,要求外来人员将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放在警务室室,待离校时领走。2、 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警务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三)会客制度1、 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