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工作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制定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二)、负责在全校师生中推行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各项标准和规范,组织面向全校师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和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三)、指导并组织本校的普通话与三笔字的培训和测试工作,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设立语言文字监督员,建立校园用语用字监测及整改制度。(四)、建立、健全我校普通话和三笔字培训和测试工作网络,加强普通话与三笔字的测试员队伍建设,组织培训语言文字工作人员。(五)、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组织举办生动活泼、丰富多样的有关语言文字方面的竞赛和活动,增强师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提升自身文化素质和校园文明形象。 (六)、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的研究,推动我校语言文字科研工作的开展。(七)、负责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及档案管理工作。(八)、完成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