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17年试行)为认真执行部门预算,进一步规范我校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到程序规范、保障及时;按照恩施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恩市政办发【2016】79号文件)、恩施市财政局关于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项的通知(恩市财采发【2016】4号)、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鄂财绩发【2017】4号)及恩施市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恩市教办文【201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拟定本办法,请相关责任部门认真执行。一、领导机构组长:杨传群副组长:代荣华、徐勇、唐云、肖忠友、李豋明成员:部门主任、专业组长及教师代表下设项目组、采购组、验收组、监察组和财务管理组,分别由不同的副校长担任组长二、内容、原则 1、采购内容: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 2、采购原则: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到“规范、高效、节俭、诚信”,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 在保质保量前提下,选择合理低价的中标商;属于恩施市协议供货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