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第一中学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止出现火灾、被盗及其它灾害性事故,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我校要害、重点部位暂定为:图书馆、财务室、档案室、微机教室、实验室、操场、网管中心、食堂、锅炉房等。第二条 要害部位、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列选的要害部门、重点部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要害部门主管领导、管理员,全面负责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人员落实保卫措施,经常检查安全状态,及时发现隐患,积极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第三条 校内各安全重点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检查、消防等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安全设施和器材必须在位完好,有详细的档案记录,有细致可操作的应急预案。要明确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岗位安全员。管理制度、责任分工等,档案应报安全小组备案。第四条 要害部门、重点部位的工作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第五条 学校安全小组对要害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