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一)学校日常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 1.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与学校的实际情况,经与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酝酿,提出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设想。2.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3.校长与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研究,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4.校长主持校务会议讨论、决策。如果校务会议认识不能统一,讨论意见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沟通、磋商,并再次召开校务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如果仍不能形成决策意见,校长和党组织有责任向上级有关部门、有关领导汇报。5.校长负责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6.在学校职权之外的重大问题,经校务会议决定后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二)学校中层干部任免程序 任命程序:1.由校长根据青年教师培养和发展情况,提名候选干部名单。2.召开校务会研究讨论,充分分析候选干部的优缺点,确定候选干部人选。3.召开群众座谈会和个别访谈,了解群众对候选干部的评价。4.再次召开校务会研究讨论候选干部情况,对群众评价较高的同志作为候选干